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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,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在“2023年沈阳市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‘振兴新突破、我要当先锋’专项行动上半年工作情况”系列新闻发布会(第一场)上了解到,截至今年上半年,辽宁省沈阳市实有经营主体120.98万户,同比增长12.89%,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。上半年,沈阳市净增长经营主体9.03万户,是去年同期的1.94倍,创历史新高。
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,该局围绕沈阳市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,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上实现新突破”赛道具体任务,充分发挥沈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,统筹实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三年行动。以扩总量、提质量、优结构为目标,联合全市29个部门,制定12方面40条举措,各地区、各部门也同步出台配套措施,为培育壮大沈阳经营主体三年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建立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进落实工作机制,沈阳市细化“个转企”“小升规”“规升巨”“股上市”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外资企业等21项指标任务,形成联席会议、信息报送、问题反馈、督导考核、监测整改等5项制度,为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统筹改革和服务,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,不断提升企业开办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水平,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.5天,沈阳市营业执照实际平均办理时间1.6小时。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“证照联办”,实现跨省、市、区三个审批层级,并联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和食品、工业产品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,打通了准入准营和审批层级的壁垒。
纵深推进“一业一证”改革,沈阳市在特种设备、药、械、食4大领域20个业态实现“一个行业一张许可证”,其中,特种设备领域在全国率先创建“码上管理”模式,药械领域“行业综合许可”制度改革领跑东北。深入推进注销改革,持续加强简易注销改革力度,推行注销“一次办”,实现一并注销营业执照和食品、工业产品、特种设备等行政许可。经营主体登记实现“掌上办”,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端办理有限责任公司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等登记注册业务。
上半年,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还持续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开展第二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,联合邮储银行开展送贷行动服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,为沈阳市的4611户小微经营主体投放贷款19.31亿元。强化标准示范引领作用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营造了规范有温度的监管环境。
同时,沈阳市不断探索经营主体培育新路径。沈阳市皇姑区搭建“区-部门-街道-监管所-社区”五级联动体系,形成区级统筹、部门牵头、街道主导、市场监管所常态化推进的工作格局,推动区内经营主体量质齐升。沈阳市文旅局组织“春天花正开”“夏日享清凉”等假日和夏季游活动,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,对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和举办商业演唱会、音乐会实行奖励,持续优化审批流程,实现随申随办、全程跟踪服务。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打造浑南“十里芳华”等民俗打卡地,推广稻梦空间等产业融合模式,推进法库县创建国家电商示范县,探索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模式,讲好优势资源品牌故事,助推价值链提升。